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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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法院 喀什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53.2元,减半收取计876.6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9
发布日期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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