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保鑫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林伟利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891元,由被告原告林伟利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09-08 |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