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桂林市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划被执行人徐俭朴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4150.00元至本院执行子账户(案件子账户:60×××292,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象山支行,户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实际扣划金额以控制信息反馈表或协助扣划通知书回执为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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