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孝感源通运输有限公司 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 孝感市孝南区朋兴装卸运输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孝感源通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燃油补贴57742.14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逾期支付,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844元,由原告***负担3600元,被告孝感源通运输有限公司负担12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