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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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从本院本案执行代管款账户的执行款4300元中,划拨125元至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账户(开户名: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华信支行;账号:211030××),用于缴纳执行费; 从本院本案执行代管款账户的执行款4300元中,划拨4175元至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符中坚,开户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支行,账号:623621××),用于支付部分案款。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1-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