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营口市太和玻璃钢厂 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50元,由上诉人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