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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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天牧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新疆天牧实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李萍、被申请人李红、被申请人傅金虎、被申请人高严、被申请人李英、被申请人李静名下价值25万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申请人李洁先行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8-02-14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