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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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天牧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新疆天牧实业有限公司诉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大庙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应由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大庙村委会支付给新疆天牧实业有限公司的款项3,627,682.18元中的3,365,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李洁先行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8-05-26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