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桂林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桂林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邓亚辉、廖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738元(上诉人已预交),减半收取1869元,由上诉人桂林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邓亚辉、廖斌共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