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0)琼0271民初1072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谷一盈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773元(谷一盈已预交3773元),由谷一盈负担。李永万上诉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773元(李永万已预交7546元),由谷一盈负担3773元;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上诉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773元(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已预交7546元),由谷一盈负担377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06
发布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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