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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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千零三十一万九千三百六十元七角九分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价值三百六十五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