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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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惠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浙0481执335号 申请执行人: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惠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宋月祥、姚海燕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0)浙0481执335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惠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宋月祥、姚海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0481民初4933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0年03月23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周敏 联系电话:0573-87017117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