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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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路分理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兵圣路分理处 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商业街分理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迎宾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市分行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前街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蒋海波在中国银行东营市中支行营业部245501770740CNY0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60.4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商业街分理处62×××1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9.53元)、工行山东省东营广饶支行16×××02账户存款304400.00元(账户余额1683.65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被执行人项立国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迎宾路支行62×××79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023.67元)、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市分行银行卡业务部62×××76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367.10元)、工行山东省东营东城支行16×××23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35.62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兵圣路分理处6227002180481691476_156_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8.16元)、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前街支行***29,0101,0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5.34元);冻结被执行人魏永红在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路分理处905030160016201642220,0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38.16元)、中信银行东营广饶支行***79_00000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26.11元);冻结被执行人张娜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迎宾路支行62×××6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497.78元)、中信银行东营分行营业部6226902504686843_00000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58.28元)。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冻结被执行人蒋海波在中国银行东营市中支行营业部245501770740CNY0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60.4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商业街分理处62×××1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9.53元)、工行山东省东营广饶支行16×××02账户存款304400.00元(账户余额1683.65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被执行人项立国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迎宾路支行62×××79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023.67元)、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市分行银行卡业务部62×××76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367.10元)、工行山东省东营东城支行16×××23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35.62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兵圣路分理处6227002180481691476_156_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8.16元)、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前街支行***29,0101,0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15.34元);冻结被执行人魏永红在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路分理处905030160016201642220,0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38.16元)、中信银行东营广饶支行***79_00000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26.11元);冻结被执行人张娜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迎宾路支行62×××6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497.78元)、中信银行东营分行营业部6226902504686843_000001账户存款3044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58.28元)。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