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34277.74元[其中支付货款105840元,逾期付款损失24773.74元(以10584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暂计算至2021年7月7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执行费1916元、案件受理费1348元、公告费4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