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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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涉债权(执行依据为: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2016)陕证经字第XXX号、(2017)陕证执字第XXX号公证书)的申请执行人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变更为李丹丹。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6-17
发布日期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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