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海县煜园水晶制品有限公司 东海县圣德保陶瓷有限公司 东海县鑫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鑫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时间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