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阿麦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多多食品有限公司
品佳品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阿麦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所设账户8152××××0001的账户存款的冻结【原查封案号:(2021)粤0306执保7856号】;

以上解除查封、冻结金额以人民币141,900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17
发布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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