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贵安美高信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贵安新区益威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贵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威飞音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贵州美安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西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巨基电子有限公司
贵州亿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查封深圳西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58041458.33元及深圳西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有贵州贵安美高信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贵州亿美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持有贵州美安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5%的股权,持有深圳市巨基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国威飞音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就深圳西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存款不足人民币58041458.33元部分存款及深圳市国威飞音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持有贵州贵安新区益威通讯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权;

三、冻结***个人账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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