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喀什三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喀什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喀什红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喀什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喀什红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534.6元,已减半收取计5767.3元,退还原告喀什红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9
发布日期 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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