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品味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合强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南品味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腾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使用的房屋交还原告山东合强商贸有限公司。 二、被告济南品味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合强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金44721.6元。 三、被告济南品味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合强商贸有限公司房屋占有使用费,以年租金574992元为标准,自2020年6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 四、被告济南品味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合强商贸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以年物业服务费48600元为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 五、驳回原告山东合强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40元,减半收取计4070元,由原告山东合强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被告济南品味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0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