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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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桓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天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四川桓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工程款6571797.48元和利息2410187.53元,并支付自2019年7月6日后的利息(以6571797.48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金还清时止); 二、被告(反诉原告)四川天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反诉原告(本诉被告)四川桓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本诉被告)四川天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885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3853元,由四川桓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四川桓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反诉的案件受理费18358元,减半收取9179元,四川天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反诉的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分别由各反诉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