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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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鑫山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承包款77.758013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9583元,由被告***、***负担8100元,其余由原告***负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限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10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20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