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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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从被执行人符平在本院执行款专户内的2963.9元中划拨880.91元至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华信支行;开户名: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账号:********),用于支付本案执行费; 从被执行人符平在本院执行款专户内的2963.9元中划拨2082.99元至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银海路支行;开户名:刘龙元;账号:********),用于支付本案执行费。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