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依法划拨被执行人雷鸣振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账号:62×××73)内2471元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账户内(户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营业室,账号:62×××66)。

二、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雷鸣振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账号:62×××73)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1-06
发布日期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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