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21)皖0321民初5861号民事判决;

二、怀远县人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兆凤、吕新行、吕新怀、吕新芳149997元;

三、驳回王兆凤、吕新行、吕新怀、吕新芳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981元,减半收取2490.50元,由王兆凤、吕新行、吕新怀、吕新芳负担968元,怀远县人民医院负担1522.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981元,由王兆凤、吕新行、吕新怀、吕新芳负担1936元,怀远县人民医院负担304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1-18
发布日期 2021-12-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