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民市住宅实业有限公司 新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新民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40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