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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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万家壹品有限公司赔偿人民币5000元; 二、驳回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260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46836元,由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