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金实不锈钢复合管制造有限公司 运城市泰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芜湖金实不锈钢复合管制造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收入)192750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二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