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金昱月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泫南车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北京泫南车饰有限公司名下的一百五十五万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申请人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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