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1)内2921民初42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042元,减半收取3021元,由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085元,减半收取6042.5元,由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9-01
发布日期 2021-1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