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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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锦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法院 | 通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江苏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四川锦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299.00元,减半收取2649.50元,由原告***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