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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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1民初1242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1民初1242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上诉人雍定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支付被上诉人张龙池服务费16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00元,共计6150元,由上诉人雍定胜负担5178元,由被上诉人张龙池负担97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19
发布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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