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阳县宁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同一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2021)鲁0921民初14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宁阳县宁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989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1-11-24 |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