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湖北省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青海中发源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青海中发源实业有限公司在青海银行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西宁市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交通银行西宁城东支行、西宁农商银行营业部账户内存款205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北省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