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山南市拓金源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西藏自治区桑日县人民法院(2019)藏0523民初1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山南市拓金源建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160元,由上诉人山南市拓金源建材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160.00元,由上诉人山南市拓金源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8-0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