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 河南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21384.79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3元,由原告河南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62元,由被告***负担22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