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天和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民事裁定书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赵志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天和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008367.13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赵志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