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人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平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追加第三人***、***为本院(2017)渝0115执260号一案的被执行人; ***、***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在未出资4750万元认缴数额范围内对(2017)渝0115执260号一案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