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新景和云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越海盛世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民事裁定书

本院认为,原告郑州新景和云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郑州新景和云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500元,减半收取15250元,由原告郑州新景和云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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