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藏油龙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无不妥,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8-20 |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