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艾迪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殷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北京艾迪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15336元;

二、驳回北京艾迪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6元,由北京艾迪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04元(已交纳):由殷絮负担92元(北京艾迪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垫付,殷絮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艾迪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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