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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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辽宁红头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桓仁红头领满村香养殖种植示范园 辽宁红头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辽宁红头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桓仁红头领满村香养殖种植示范园、辽宁红头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工程款141611.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76元(原告***预交),由被告辽宁红头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桓仁红头领满村香养殖种植示范园、辽宁红头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负担3132元,原告***负担3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