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栖霞市盛益果蔬专业合作社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栖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欠原告栖霞市盛益果蔬专业合作社的农药款3540元及违约金88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