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盐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因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本案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苏1204执365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及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7-20 |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