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山市邦和美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迪艾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中山市邦和美电子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山市邦和美电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048元,减半收取计4524元,诉讼保全申请费3144元,合计7668元,由原告中山市邦和美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 |
| 裁判日期 | 2021-11-26 |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