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龙川县上坪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公路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31.69元,由上诉人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公路局负担。上诉人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公路局预交案件受理费6350元,多预交的5518.31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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