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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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上坪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公路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31.69元,由上诉人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公路局负担。上诉人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公路局预交案件受理费6350元,多预交的5518.31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