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平市新城建设投资公司 南平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18)闽0702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庄志杰、南平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56850.81元均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