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经典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瑞达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津瑞达伟业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