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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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咸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申请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咸丰县人民法院(2021)鄂2826执2018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