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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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安徽有限公司 上海邦达隆飞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上海邦达隆飞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长沙远大住宅工业安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20000元(账户上无款或存款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上述款额后余款方可支取),或查封、扣押上述被申请人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财产保全申请费3120元,由申请人上海邦达隆飞物流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